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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要约收购
规定事项: 收购条件、价格、期限
特点: 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
功能: 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详细介绍: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购买其全部依法发行股份的书面要约,并按照公告载明的条件、价格和期限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属于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上市公司收购方式之一。根据《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后继续收购的,应当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收购期限为30至60日,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被收购公司股票。该收购方式要求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保障其自主选择权。当收购人持股比例超过75%时,被收购上市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交易。全面要约需以现金支付或提供现金选择权,且预定收购比例不得低于5%。通过协议收购方式进行的,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bd
2026-02-13 17:40:56,ID:10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