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陈婉玲,1965年生,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曾任华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导师组组长。主要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及企业法、产业法等制度研究与教学工作,著有《经济法概论》 、《经济法责任论》 、《经济法》 、《民国合作社法的孕育与影响》 等著作及相关系列论文,2006年被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授予“师德标兵”光荣称号。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基础理论、产业法、合作社法。(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