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胡亮,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湖北红安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安徽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淮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3年3月14日,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亮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胡亮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