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回国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任处长、局长。1979至1980年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1980至1989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1992年-1995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后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金融学院(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院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2012年3月29日,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会名誉理事长。著有《社会主义货币与银行问题》 、《社会主义信贷问题》 等。1996年香港城市大学授予荣誉博士学位。2002年,刘鸿儒与李步云在上海创立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bd)